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务处的要求,于第12-13周(即2019年11月20日—11月27日)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为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、各系自查时间:11月20日-11月25日
2、院内总结阶段:11月25日-11月27日
二、检查方式
期中教学检查以各系自查为主,教务办总结反馈。
三、各系自查检查内容
1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情况;(附表1)
2、任课教师的教案(课堂设计、教学笔记);
3、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(含实验):检查与进度表进度是否一致,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等;(附表2)
4、教师调停课情况;(附表3,王建敏汇总)
5、实践性教学开展情况:包括实践性教学计划编写、实验(实习)指导书、教学实习计划、实验(习)报告、实验(实习)记录等。(实习类开展情况由教务办撰写报告,实验开展情况由实验室撰写开展情况(已开设的实验课程及进度,实验室记录等资料))
6、按照规定要求检查所有教学人员的实际听课记录、班导师工作记录。(各系填写听课记录一览表及班导师工作记录一览表,并提交记录本到教务办)
自查结束后,各系提交自查报告,包括自查执行情况、存在问题、措施等。时间截止于11月25日中午12:00
四、院内总结反馈内容
1、组织教学信息员开展座谈会,反馈教学质量信息;
2、期中教学检查总结
附:各系、室需要提交的资料: